生育津贴是否与休产假天数有关联 生育津贴是否与休产假天数有关? 生育津贴与生育险有关系吗

一、生育津贴是否与休产假天数有关?

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和工资不能同时享有。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因此,在休产假期间,女职工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领取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休产假前的工资标准领取工资。

二、正在休产假的可以延长产假吗广西?

刚刚出台了产假新规定,对正在休产假期间的女性也带来了好处。

只要夫妻按规定生育,女方还处在产假和30天生育假休假期间的,可以按照新规定享受延长至60天的生育假;

女方已结束产假和30天生育假休假满一天及以上,不再补休延长的生育假。因此正在休产假的女性是可以享受到新规定的。

三、2022年广西休产假几许天?

回答:劳动法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刻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由于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对于生育假期,民族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刻的产假

四、休产假超过天数了没有年休吗?

没有,根据每个地区的政策不同,产假时刻也不相同,产假到期之后就要去上班了,在孩子不满三周岁之前有育儿假和哺乳假,没有年休假。

五、广东休产假天数80天这个是规定吗?

现行的广东省职工产假最少为 128 天 , 包托 98 天顺产假和 30 天计生奖励假。部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 30 天 , 即 158 天。将 30 天的奖励假延长至 80 天后 , 产假最少即可休 178 天。

六、民族劳动法规定男方产假可以休几许天?

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公司不给陪产假并不违法。陪产假怎样放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规划生育条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具体要看各地方、各企业的实际操作。有的地方或企业就可以,有的就不行。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规划生育管理条例’里面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然而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

扩展资料:

2017年劳动法有关陪产假的规定第四十六条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职工实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第二十七条 育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优待与奖励1、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2、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给予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并在其退休(职)时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3、安排就业、组织劳务输出时,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4、其独生子女优先入托、入园、入学、就医,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免费;5、对贫困的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发放或者适量增加社会救济金和生活困难补助费;6、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由其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列为社会保障家庭,享受社会救济金等优待。

七、劳动法规定孕妇几许月开始可以休产假?

1、目前民族规定的产假时刻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2、另外,各省的人口和规划生育条例有规定晚婚晚育假期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规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九条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次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除享受民族规定的假期外,晚婚的职工,增加晚婚假十二天;晚育的女职工,增加产假十四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增加产假二十天。职工休晚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职业单位不予扣减。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发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

八、劳动法40岁生孩子产假休几许天?

按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1、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2、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3、妊娠三个月内天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

4、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下面内容天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民族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在民族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

九、劳动合同法对加班后换休有何规定?

 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职业日延长职业时刻和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职业的,应当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职业的,应当补休,不能补休的才发给加班工资。  附: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其中一个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职业时刻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刻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其中一个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职业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职业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十、产假158天,自己算少了天数,只休了149天,怎样办?

一般产假天数都是休假钱人事给你算好的,我当时休产假的时候也是人事提前算好的时刻,一般来说这种严谨的难题都不会出错的?,坐标深圳,当时产假是178天,一月初开始休的产假,一月底生的娃,经历了三天半的顺转剖的痛苦历程,最后还是挨了一刀,不过也由于剖腹产,在提供医院给出的住院后,公司又给加了是30天,总共是208天的假期,算出的上班时候是八月初,然而当时由于没有人帮忙带小孩,在给公司提前一个月打招呼后还是离职了,现在想想还是蛮遗憾的,当时产假拿了七个月的全额工资,产检报销了百分之七八十,生小孩由于是剖腹产报销了五千多,现在由于没人带娃的缘故,成为了全职宝妈,成为了伸手党(娃她爸按月给生活费),感觉丢失了自我,宝爸觉得他在挣钱,因此带娃应该是我,做饭应该是我,做卫生也应该是我,他只负责提供生活费,日成了一摊死水,人也憔悴了好多,很羡慕你在休完产假后还能重归职场,休完产假前给公司人事或行政沟通下你们核算的产假时刻算错了,一般来说能提供民族规定休假时刻的企业都是很正规的,发现错误就能及时纠正的,不会将错就错,当然如果是你有人帮忙带娃并且自身又恢复不错的话,也没必要在意少休的那么些天假期,毕竟很多职位的可替代型很强,更何况如果企业福利待遇好的话,潜在竞争者更多,早点重归职场,给领导和同事一个好印象,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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