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长的岗位职责?
1、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提高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规划及日常经营职业中的重大事项。
2、经董事会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或三总师并报上一级组织批准,经公司董事会决定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经董事会批准任命根据总经理提名经营机构各有关部门及下属分公司正副经理等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3、主持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和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经董事会审核总经理提出的各项提高规划及执行结局。
4、主管财务方面职业,定期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
5、签署应由企业法人签署的对外重要经济合同、上报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
6、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法人所必须负责的各项事项。
7、在董事会闭会期间代表董事会行使权力。
二、董事长岗位职责?
董事长的职责如下:
1、主持和召开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
2、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提高规划、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
3、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和利润指标;
4、组织讨论和签订公司年度财务收支预算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组织讨论和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三、劳动合同的岗位属于何要素?
劳动合同是与单位签订劳资关系。岗位是岗位职责。
四、劳动合同和岗位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所签订的合同。
而岗位合同可以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也可一是单独的,是确定劳动者岗位职责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其长短可以和劳动合同一样,也可以短于劳动合同,然而具有和劳动合同一样的法律效力。
其变更一样需要协商。
五、董事长秘书的岗位职责?
董事长秘书是指为董事长服务的高质量助手,主要负责为董事长提供各种行政、文秘、协调和沟通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其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协助董事长管理职业日程,安排会议、出差、接待等日常事务。
负责与公司内外部各部门和个人沟通协调,建立和维护良好的人际关系。
负责文件和资料的归档、管理和保密,处理董事长的电子邮件、传真和来访咨询等事项。
撰写和编辑各类会议纪要、文件、报告等文稿,协助董事长完成各项职业任务。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职业进度和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反馈和汇报董事长的职业情况。
筹划、组织和协调公司内外的各项活动、会议等重要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为董事长提供商务礼仪、接待客人等方面的建议和服务,以保持公司形象的良好。
执行董事长授权的其他职业任务。
六、董事长司机的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派车规划,完成出车任务。
2、认真执行安全职责制和操作规程,遵守交通制度,文明行车,确保行车安全。
3、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和正常运行。
4、及时补充行车所需的材料、物品,及时保养和维修。
5、做好行车记录,保管好车辆的各种技术资料。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职业。
七、劳动合同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每年初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会计科目对本单位的会计科目进行调整。
2、学校财务部门办理财务收支的“财务专用章”和银行预留的人名章。
3、负责学校各种补助发放单及计算机工资表的编制职业。
4、依据原始凭证及时审核出纳人员录入的记帐凭证并打印输出,装订整理并及时进行数据的安全备份。
5、负责每月底前的结账并编制会计报表,打印输出后上报教育局财务科。
6、负责年初预算职业。
7、负责年终决算的编制职业及文字分析。
8、负责银行以外各项对外业务的办理。
9、负责支票和银行账户的管理职业。从银行购回的支票,须经会计确认数量和起止编号登记使用及收据的领用簿保管职业。
10、负责每月末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银行存款的核对职业。
11、负责及时与管理固定资产的老师做好核对职业。
12、负责每年度的会计档案整理职业。
13、负责年终收据的保管职业。
八、劳动合同未写明岗位、时刻?
1、劳动合同没有写明职业内容、薪资待遇、职业时长的,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现任;2、对薪资待遇未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面内容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职业内容和职业地点;(五)职业时刻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民族有关规定。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职责。
九、签订劳动合同的岗位和实际岗位不符该怎样索赔?
单位不可无故调岗,辞职情况下可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辞职。
当职业岗位与签订的岗位不符合,属于合同的变更,不属于上述情形,然而合同的变更,应该要得到双方的同意。
如果劳动者对此变更不同意,完全有理由要求单位按照合同履行,如果单位仍然不听取意见,劳动者可以提起仲裁要求按合同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职业时刻、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经过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其中一个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在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十、劳动合同的岗位职责怎样写?
劳动合同中的岗位职责应该具体明确,以便员工和雇主都能清楚地了解员工的职业职责和职业范围。下面内容是一些编写劳动合同岗位职责的建议:
1.明确职业职责:在劳动合同中,应该明确员工的职业职责和职业范围,包括具体的职业任务、职业目标、职业时刻、职业地点等。
2.注重细节:在编写岗位职责时,应该注重细节,尽可能详细地描述员工的职业内容和要求,以避免产生歧义或误解。
3.遵守法律法规:在编写岗位职责时,应该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4.考虑变化:在编写岗位职责时,应该考虑到职业内容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应该在合同中注明变化的情况和处理方式。
5.与员工协商:在编写岗位职责时,应该与员工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确保员工对自己的职业职责有清晰的认识和领悟。
在编写劳动合同的岗位职责时,应该尽可能详细地描述员工的职业内容和要求,以确保员工和雇主都能清楚地了解员工的职业职责和职业范围。